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京政發〔2023〕6號)關于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相關工作要求,北京市密云區水務局制定了《北京市密云區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北京市密云區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
(征求意見稿)
根據《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京政發〔2023〕6號)的工作要求,為持續改善密云區城鄉水環境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對北京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以新時代首都高質量發展為統領,以持續提升城鄉水環境質量和水生態健康水平為目標,以溢流污染控制、面污染源治理和再生水擴大利用為重點,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補強城鄉污水治理弱項,補齊農村污水治理短板,以強化運營監管和政策支持為保障,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落實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功能定位。
二、工作目標
完成市政府下達全區污水處理率指標任務;城鎮地區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溢流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劣V類水體全面消除,再生水利用量大幅提高,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全區水環境問題得到基本根治,水生態健康水平穩步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鎮地區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建設
完成高嶺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2023年完成主體工程建設,2024年完工并通水運行。(區水務局牽頭,高嶺鎮政府實施,區發改委、區住建委、區規自分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配合)
(二)加快重點地區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建設
編制溢流污染控制工程規劃,加快重點流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2023年組織編制溢流污染控制工程規劃,2024年開展重點區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前期手續,2025年底前完成重點區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治理。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大力推進初期雨水污染治理。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和排水管網錯接混接整治。(區水務局牽頭,區規自分局、區城管委、區住建委、中關村密云園管委會、各街道和鄉鎮政府實施,區生態環境局、區財政局配合)
(三)補齊農村地區水環境治理短板
1.加快農村地區生活污水治理。堅持因地制宜、集散結合,優先選用符合農村地區實際、運行費用低、管護簡便的污水治理模式。加快污水戶線和公共污水管線建設,采用“污水收集管網+廠站”模式,解決56個位于城鄉結合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及人口密集等重點村莊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問題;其他村莊采用分散處理模式(三格化糞池+定期清掏、小型一體化糞污處理設施等),解決農戶廁所糞污處理問題,強化農村化糞池清掏監管,嚴格落實農村地區化糞池運行維護考核付費機制。(管網+廠站模式由區水務局牽頭、分散處理模式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屬地政府實施,區規自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委、密云水庫綜合執法大隊配合)
2.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推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面配備糞污處理設施,加強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糞污污染防治,全區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實施水產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強化水產養殖尾水治理。鼓勵以循環利用與生態凈化相結合的方式控制種植業污染,發展生態種植、水產生態養殖和畜禽規模化養殖,建設一批種養結合示范基地和循環農業示范園。推廣節肥減藥、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和模式,建立農業面源污染動態監測網點。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高標準農田1.3萬畝,采取措施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農田水土流失。(區農業服務中心、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相關鎮政府實施)
3.加強農村地區小微水體維護管理。深入實施鄉村環境綜合整治,以村莊排水溝和道路邊溝為重點,持續開展“清河行動”,及時清理垃圾、雜物等,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加強農村地區小微水體維護管理,建立長效管護機制,落實屬地管護責任,加強管護人員和經費保障,防止水體黑臭問題發生,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屬地政府實施,密云水庫綜合執法大隊配合)
(四)完善再生水配置利用體系
按照“安全可靠、集約高效、循環通暢、調控有序”的原則,加快再生水輸配工程建設,擴大無水河湖再生水生態補水,大幅提高園林綠化再生水利用量,實現再生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園林綠地再生水應用盡用,推動自來水和地下水灌溉逐步退出,穩步擴大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和居民家庭沖廁等再生水利用。全區分年度新建再生水管線共計11.6公里。(區水務局牽頭,屬地政府實施,區城管委、區規自分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中關村密云園管委會、區園林綠化服務中心配合)
(五)開展污泥協同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完善市區協同的污泥及污泥資源化產品收集轉運處理利用工作機制,加強村級污泥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區水務局牽頭,各鎮政府履行村級污泥處理主體職責,區園林綠化局、區城管委、區生態環境局、區規自分局配合)
(六)強化排水設施運行維護和監督管理
1.加強排水設施隱患排查和更新改造。加強排水設施運行維護和更新改造制度建設,持續推進不明權屬的公共排水設施有序移交專業運營單位養護管理;開展排水管網病害診斷和隱患排查,重點實施存在安全隱患的無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排水管道及運行年限超過50年的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加強排水管網外水滲入、倒灌問題排查整治;持續開展“清管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實現問題隱患動態清零。(區水務局牽頭,區城管委、區住建委、區公路分局、區中關村密云園管委會、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實施,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規自分局配合)
2.鼓勵社會單位與水務企業簽訂維護服務合同,對居民小區、單位大院、產業園區等內部的專用排水設施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維護服務。將本地區不明權屬的專用排水設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吸引水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社會化專業化維護服務。(區城管委、區住建委、區公路分局、區中關村密云園管委會、區水務局按照職責分工牽頭,區財政局、各街道、鎮政府配合)
3.強化排水管網連接設施運行維護。完善化糞池建設維護標準,強化化糞池清掏監督機制。嚴格落實農村地區化糞池運行維護考核付費機制,防止因化糞池清掏養護不及時造成排水管網可燃氣體濃度超標引發安全事故。(區城管委、區農業農村局按照職責分工牽頭,各街道、鎮政府配合)
(七)加強行業監管和執法監督
1.全面提升行業監管水平。強化對排水運行單位的行業監管和執法監督,督促其依法履行排水設施運行、維護等職責。加快排水設施智慧感知監測系統建設,完善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排水行業監管水平。(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密云水庫綜合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牽頭,區規自分局、區經信局、街道和鎮政府配合)
2.加強對違法排水行為及重點污染企業的執法監督。完善區、街道(鄉鎮)、村三級執法體系,重點加強對農村地區企業、民宿、農家院等經營主體廢污水收集、處理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違法排水行為;針對特征污染物開展溯源治理,加強對醫療機構、實驗室及洗滌、食品加工等重點污染企業的監管和執法監督,督促重點污染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區生態環境局、密云水庫綜合執法大隊、區水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區文旅局、區中關村密云園管委會、街道和鎮政府配合)
3.加強農村水源地監管。依法劃定農村水源地保護范圍,明確水源地管理責任,健全巡檢機制,強化日常保護管理。開展農村水源地環境污染問題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在農村水源地保護范圍內傾倒填埋垃圾、排放廢污水等行為,確保水源地環境安全。(區生態環境局、密云水庫綜合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牽頭,區中關村密云園管委會、區水務局、街道和鎮政府配合)
(八)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建立資源化循環利用激勵機制。充分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激勵支持政策,推動光伏發電及污水(再生水)冷熱能資源循環利用。(區發改委牽頭,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配合)
四、支持政策
(九)完善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支持政策
1.城鎮地區。再生水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遷資金由區政府承擔。污水管線、再生水管線建設資金,90%通過市政固定資產投資方式承擔,剩余10%建設資金和全部征地拆遷資金由區政府承擔。(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牽頭、區水務局、街道和屬地政府配合)
2.農村地區。再生水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征地拆遷資金由所在鎮政府承擔。污水管線和再生水管線骨干管網90%建設資金,通過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方式承擔,剩余10%建設資金及所有支戶管線建設資金有區政府承擔。(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牽頭、區水務局、街道和屬地政府配合)
(十)完善農村地區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運營維護支持政策
市級財政對農村地區污水處理廠(站)和管網運行維護給予70%運營維護補貼,其余30%資金由區政府承擔。農村地區污水處理廠(站)運營維護補貼基數為0.5-3.2元/立方米,農村地區污水管線、再生水管線、雨水管線維護補貼基數為20元/米·年。(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街道、屬地政府配合)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成立區級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城鄉水環境治理工作,成員單位由區水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委、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組成;專班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本地區城鄉水環境治理工作,加大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力度,確保項目按計劃實施。
(十二)強化監督考核。各牽頭責任單位要將目標任務逐項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形成年度工作計劃,報區級專班辦公室。區級專班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區年度工作計劃,將各項重點任務納入區級總河長令,強化監督考核。對履職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十三)加強社會共治。廣泛開展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宣傳普及,建立水資源浪費、水環境污染、水生態破壞等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激發市民群眾參與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熱情,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