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東方市建筑與裝修垃圾資源化協同處置特許經營項目招標,項目預算約1.6億元人民幣,本項目計算期按41年,其中建設期1年,運營期40年。
項目總設計處理建筑垃圾100萬噸/年(含裝修垃圾及大件垃圾)。建設內容包括1個建筑垃圾消納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中心以及7個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建筑垃圾消納場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中心設計再生建材(標磚)生產線、再生無機混合料生產線、再生粗骨料生產線、再生混凝土砂漿生產線等,并預留裝修垃圾及大件垃圾處理生產線。建筑垃圾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中心設計年產再生建材(標磚)3000萬塊、再生無機混合料50萬m3 、再生粗骨料10萬m3、再生混凝土砂漿20萬m3。
東方市市政園林環衛事務中心東方市建筑與裝修垃圾資源化協同處置特許經營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東方市建筑與裝修垃圾資源化協同處置特許經營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31號名門廣場北區B(6-9)座2806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NZY-2024-22
項目名稱:東方市建筑與裝修垃圾資源化協同處置特許經營項目
預算金額:16065.400000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16065.400000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計算期按41年, 其中建設期1年,運營期40年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各方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
(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4)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合體成員的名義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
(5)聯合體資質確定:聯合體協議約定本項目施工由聯合體成員單位承擔的,按照聯合體成員單位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聯合體協議約定施工由兩個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聯合體資質。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應商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②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副本”;③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④若為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以上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3.2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3.4近三年內參加過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投標人無違法記錄承諾函(提供承諾函原件、供應商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從注冊時間起算);
3.5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履約能力承諾函原件);
3.6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環保類行政處罰記錄聲明函;
3.7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內。(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登錄網站查詢。)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31號名門廣場北區B(6-9)座2806室
方式:攜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現場購買
售價:¥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1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0月21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51號京航大酒店5樓開標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公告發布媒介:中國政府采購網等媒介上發布。
2、有關本項目采購文件的補遺、澄清及變更信息以上述網站公告與下載為準,采購代理機構不再另行通知,采購文件與更正公告的內容相互矛盾時,以最后發出的更正公告內容為準。
原標題:40年運營期、1.6億預算!海南省東方市建筑與裝修垃圾資源化協同處置特許經營項目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