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住建執法總隊,各區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實施“十項行動”,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強化揚塵治理“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防控主體責任,全面貫徹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措施,形成企業治理、屬地監管、部門行業督導相結合的建筑工地揚塵防治管控機制,切實降低施工揚塵對空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壓實責任
(一)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工作負總責,應明確工程項目揚塵防治負責人,督促施工單位制定施工揚塵防治方案,督促監理單位檢查施工揚塵防治方案的實施,組織協調揚塵防治各項措施的落實。暫不能開工或停緩建的建筑工地,建設單位應組織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
(二)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的具體實施,針對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制定揚塵防治方案,落實專人專職,加大文明施工措施投入,做好揚塵防治各項措施的實施與管理。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門前衛生保潔,對各施工班組及土方、配套等分包單位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進行檢查和管理。
(三)監理單位切實履行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的監理責任,加強日常巡查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方案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措施。對未按標準要求執行的工程,要下達監理整改或停工指令及時進行制止,制止不住的要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或住建部門。
三、落實措施
(一)強化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圍擋要規范封閉、連續設置,材質、高度符合標準,做到堅固、整齊、潔凈、美觀,鼓勵使用定型化設施圍擋,過期的圍擋及臨建設施應及時拆除清理。
(二)加強現場物料、裸露土方管理。建筑材料、構件、料具碼放位置要提前規劃,整齊碼放于材料存放區。水泥、砂石、干粉砂漿等易產生揚塵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使用密目式防塵網等進行封閉覆蓋,破損的要及時修復。處于土方開挖階段的建筑工地,應分區域開挖,非開挖區域應采用防塵網覆蓋。建筑垃圾應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運,施工現場不得有裸露的渣土、建筑垃圾。
(三)強化施工現場降塵作業。施工現場土方開挖、石材切割等應配備霧炮車或噴淋噴霧降塵設施,采取濕法作業。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區和生活區等區域地面應進行硬化處理,硬化的地面應派專人灑水保潔,不得有浮塵、積土現象。
(四)嚴格車輛沖洗。保持建筑工地出入口環境整潔,保證出門車輛有效沖洗且無帶泥上路現象,保證車輛沖洗設施要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五)加強非道路移動設備的管理。嚴格審核建筑工地內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出場記錄,建立管理臺賬,利用手機微信小程序、掃描設備二維碼等方式對進場機械進行查驗,未取得環保編碼的機械禁止在建筑工地使用,一類禁用區內建筑工地停止使用國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動設備。
(六)做好監測監控和空氣質量應急響應。施工現場應按要求設置在線顆粒物自動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與環保、住建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根據大氣重污染預警,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增加灑水次數,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土方開挖和管溝開挖作業、混凝土剔鑿、渣土外運、建筑拆除等施工作業。紅色重污染預警,停止可能產生大氣污染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生產活動。
四、專項治理
從即日起至年底,開展房屋市政工程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治理行動,治理行動不分階段,企業項目自查與各區排查、市級督查同步進行持續開展。市住建執法總隊、各區住建委要切實履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揚塵治理監管責任,制定檢查實施方案,增加檢查頻次,加大執法力度,動真碰硬,對“六個百分百”控塵措施不落實,揚塵治理不到位、屢查屢犯的企業和責任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依法進行上限處罰并全市曝光。
(一)緊盯重點項目和點位。將主干道路、學校、醫院、大型商業體、場館周邊、預拌混凝土企業以及地鐵工地、配套管線施工、市政道路、處于土方作業工地等重點點位(周邊1公里范圍內工地)和易產生揚塵的工程作為管控重點,市住建執法總隊組織各區住建執法支隊于9月中旬前梳理完成項目明細,清單化管理,列入市區必查點位,重點督查揚塵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二)企業全數自查自糾。項目參建單位對照“六個百分百”控塵要求,立即開展在建項目全覆蓋自查自糾,建立檢查臺帳,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預拌混凝土企業要對照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要求,在堆放、裝卸、運輸、生產等環節嚴格落實覆蓋、灑水、封閉、除塵等控塵措施,開展自查,持續保持綠色生產水平。
(三)各區全面排查。各區住建委要落實網格化揚塵治理要求,在企業、項目全面自查的同時,同步對區管項目、轄區預拌混凝土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企業自查情況,臺賬建立及整改情況以及揚塵措施落實情況,對列入必查點位和項目,利用視頻監控、在線顆粒物監測等手段,做到每日必查、應查盡查,并每周上報轄區項目揚塵動態治理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采取銷號管理,及時督促整改,對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
(四)市級重點督導。市住建執法總隊要對市管項目,特別是地鐵項目(含配套管線)、市政道路等線性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市住建委、市住建執法總隊按照4個片區督導分工,每周各片區督導1個區,每月16個區全數督導1次,對各區排查情況、網格化管理及每周動態揚塵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對揚塵細顆粒物濃度高、反彈幅度大的區進行掛牌督辦駐區督導。對區排查沒有發現,市級督導檢查發現或環保部門通報的,要倒查監管責任,對區住建部門、執法支隊負責同志進行警示約談。同時,會同環保部門開展聯動執法,配合做好揮發性有機物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加大懲處力度,高質量完成住建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治理行動。
原標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