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2023年8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議重點介紹了全省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與標準工作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2023年以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在生態環境法規與標準方面的工作情況:
一、2023年以來法治與標準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積極推動生態環境法治工作,穩步推進法治建設。全省生態環境法治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廳黨組決策部署,緊緊抓住依法行政這一核心,工作進展良好。一是生態環境立法方面,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計劃》安排,《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江西省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條例》《江西省鄱陽湖流域總磷污染防治條例》三個項目由我廳負責起草。目前《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經過多次調研修改后正在組織進行專家論證,《江西省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條例》開展了調研并完成了初稿。《江西省鄱陽湖流域總磷污染防治條例》已報省政府審查,爭取今年年內出臺。二是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年初編制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23年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發布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23年度擬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對全廳2023年擬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統籌管理。發布了《江西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定(2023)》,有力提升了生態環境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和執法效率。此外,我們還開展了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超過有效期限等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7件。三是嚴格履行法制審查職能。強化對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處罰案件、行政合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等的合法性審核工作。2023年1-8月共審核重要行政文件13件、政府信息公開回復55件、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4件,危險廢物跨省轉移不予許可的決定13件,合同82件。四是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規劃的要求,開展了廳長辦公會第一議題學法活動,并堅持每月舉辦“生態環境法治大講堂”系列講座,采取“進鄉村、進企業、進園區、進機關、進基層、進行業”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二)大力加強生態環境標準工作,積極推動標準建設。聚焦提升江西地方標準化工作質量,加強頂層設計,強化內部審查,積極推進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一是按照標準修訂工作規則要求,制定下發了年度標準制修訂計劃,確定擬申報立項標準34項。目前召開了3次標準立項廳內初審會,組織省監測中心、環科規劃院和相關業務處室對23項標準進行了初步審核,對標準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審核意見。二是對已立項在研的28項標準進行調度和評估,申請撤銷立項6項、延緩發布15項,其它幾項正在按程序報審。三是積極謀劃3-5年標準建議項目,包括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環境噪聲與振動、放射性和電磁輻射等要素,涵蓋排放標準、質量標準、監測方法及技術規范等多種類型。
(三)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全面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截至2023年8月,今年我省已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773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近五千萬元,“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法治意識逐漸深入人心。一是積極開展線索篩查。嚴格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要求,組織篩查第四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共篩出線索610條。二是持續開展年度典型案例評選。印發《關于征集評選2023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的通知》,各地共報送參評案例30余件,經專家評審,評選出2023年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已公開發布進行宣傳。三是大力加強部門工作銜接,落實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機制,推動耕地領域和漁業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和公安機關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刑事犯罪偵查工作銜接機制。
(四)扎實開展居民健康素養監測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為掌握全省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現狀,明確影響居民素養水平的主要因素,我省開展了2023年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目前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各地根據省廳印發的《江西省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統計調查制度》和《2023年江西省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實施方案》正在組織實施。納入調查范圍的28個縣區已開展入戶調查,計劃9月底完成現場調查,11月底前編制完成工作報告。
為推進和規范全省環境高風險領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發揮保險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社會保障功能,提高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我廳會同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江西銀保監局等部門聯合下發了《江西省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環責險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保障措施等,今年重點在全省危險廢物經營行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各地根據工作方案,公布了應投保企業名單,全省共282家企業納入名單,并鼓勵其它高風險企業積極投保。根據調度,目前全省共316家企業投保了環責險。
(五)有序推動生態環境信用工作,構建我省生態環境信用體系。今年以來,我廳持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在信用平臺建設、信息歸集、信用監管等方面取得良好進展。一是推動行業信用平臺建設。在廳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增加主體名稱和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校驗功能,提升了信息歸集的合規率;為平臺所有信息報送人員配置實名賬號,實現平臺歸集的數據均“數出有源、有據可查”。二是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印發工作提示督促全系統常態化做好“雙公示”工作。對“雙公示”報送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印發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一季度“雙公示”報送情況的通報》。截至8月底,廳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已歸集數據總量8086條,共享數據748390條。三是強化信用監管。加大生態環境領域信用監管力度,上半年嚴肅查處了江西安標檢測有限公司生態
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將該公司的失信信息報至省公共信用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同時,將市場監管部門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分類監管依據之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們將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依法治污,大力推進依法行政。
(一)積極開展《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江西省鄱陽湖流域總磷污染防治條例》《江西省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條例》調研起草和修改論證工作;積極申報《江西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作為明年立法建議項目。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機制;常態化開展法制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扎實做好案件審理工作;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繼續開展廳長辦公會第一議題學法和“法治大講堂”活動。
(二)做好標準統籌協調工作,重點關注已立項未發布的標準和今年擬申請立項標準的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標準制修訂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持續優化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
(三)推動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納入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制修訂內容;出臺《江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刑事犯罪偵查工作銜接實施辦法》,協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繼續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線索篩查,加大案件辦理力度,加強對重大典型案件的跟蹤督導;深入推進受損環境修復工作,組織開展修復效果評估。
(四)按計劃開展2023年全省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工作,組織完成28個監測點位,6720份樣本的監測任務,基本摸清我省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持續在全省環境高風險領域依法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爭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有新成效。
(五)繼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順利完成2023年度江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第三方評估考核工作;研究起草江西省環保信用評價實施細則,開展環保信用評價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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