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煙政發〔2023〕5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氣象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魯政發〔2022〕13號),加快推進我市氣象高質量發展,為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市提供有力的氣象保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關于氣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努力構建科技領先、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人民滿意的現代氣象體系,充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為煙臺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全市現代氣象科技創新、服務、業務和管理體系更加健全,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能力不斷提升,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到96%以上,重點區域預報空間分辨率達到百米級、時間分辨率達到分鐘級,24小時晴雨預報準確率超過90%,暴雨(雪)預警準確率達到93%,7級以上海上大風預警準確率達到92%,公眾氣象服務滿意度達到95%以上,氣象綜合實力位居全省前列。
到2035年,以智慧氣象為主要特征的氣象現代化基本實現。布局科學的監測系統更加精密,無縫隙、全覆蓋的預報系統更加精準,氣象保障生態文明、鄉村振興、海洋經濟發展能力大幅提升,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氣象綜合實力全省領先。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1.建設精密氣象監測系統。優化和健全綜合氣象觀測體系,形成“陸海空天”融合互補、點線面結合、布局科學的現代綜合氣象觀測網。開展新一代天氣雷達觀測試驗,增建X波段雙偏振天氣雷達,提升雷達觀測質量。完善氣象自動觀測站網,2023年升級25套多要素自動觀測站;2025年更新換代19套自動觀測站,新建12套自動觀測站,實現鄉鎮全覆蓋。落實市政府與山東省氣象局《共建長島國家氣候觀象臺戰略合作協議》,加快長島國家氣候觀象臺建設,2023年完成基礎設施建設,具備業務運行條件;2025年通過土地置換完成業務用房建設,滿足業務、科研、服務綜合需求。完善農業、海洋、生態、交通等專業氣象觀測網建設。完善氣象探測裝備計量檢定體系,健全智能化綜合氣象裝備保障和氣象觀測質量管理體系。鼓勵和規范社會氣象觀測活動。(市氣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精準預報預警系統。建立涵蓋實況監測和預報預測的海陸一體化智能網格預報業務布局,加速迭代升級和服務應用。建設快速更新短時臨近預報系統,提高短臨預報更新頻次。提升分災種、分區域、分時段、分強度、分影響的極端天氣精準預報能力,提高短時臨近、短中期的預報預測準確率,全面構建無縫隙、全覆蓋、智能化的精準預報體系。實現空間分辨率達公里級、重點區域達百米級,時間分辨率達到小時級、重點區域達到分鐘級的精細化氣象風險預報預警。(市氣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市應急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打造精細氣象服務系統。充分依托數字政府系統資源,夯實氣象服務基礎支撐,構建“云+端”氣象服務新業態。科學分析決策氣象服務需求,按需提供差異化的決策氣象服務產品。圍繞人民群眾衣食住行游購娛學康等多元化氣象服務需求,提升氣象服務融入公眾智慧生活的能力,實現氣象預警、氣象預報、氣象實況、生活氣象指數產品等精準高效主動推送。完善專業氣象服務機制,鼓勵和引導多主體提供氣象服務。加強氣象服務核心技術研發,發展基于場景、基于影響的氣象服務技術,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細化氣象服務產品。加強農村氣象災害高風險地區監測預警服務能力建設,推進氣象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市氣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局、市大數據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氣象信息支撐系統。利用“氣象云”和全市“一張網”“一片云”等新型基礎設施,積極推進數字氣象融入“城市大腦”公共基礎平臺,賦能煙臺數字化轉型,探索氣象數字化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手段、方式和運行機制。全面推進氣象數據業務建設和跨部門融合應用,開展氣象數據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務。強化氣象信息化安全體系建設,提升氣象數據資源、信息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市氣象局牽頭,市應急局、市大數據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筑牢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
5.加強氣象防災減災機制建設。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的氣象防災減災機制。實施“網格+氣象”行動,將氣象災害防御融入基層網格化社會治理體系,納入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聯動機制,提高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氣象保障服務能力,落實極端天氣約束性停工停課停業停運等防災避險制度。健全政府主導的氣象信息社會再傳播機制,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制度,提高氣象信息傳播的時效和質量。(市氣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煙臺海事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提升氣象災害防御應對能力。加強氣象災害風險管理,開展氣象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和成果應用,發展氣象災害影響預報和風險預警業務。開展全市精細化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提高氣象災害風險定量化評估能力。對城市規劃、重點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重點園區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加強綜合防災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強化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演練。加強氣象科普宣傳教育,推進高標準氣象科普場所建設,提高氣象科普信息傳播能力,增強全社會氣象災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氣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局、市科協等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提升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服務能力。拓展延伸生態氣象、海洋氣象、交通氣象等業務領域,提高強對流、臺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水平。健全分災種、分領域的氣象預報預警服務體系,提高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災害、地質災害、城鄉洪澇、森林火險等氣象風險預報預警能力。健全氣象災害防御和服務體系,完善重大災害性天氣會商機制。升級改造應急氣象服務系統,滿足重大突發事件現場氣象保障需求。強化氣象災害鑒定評估工作。(市氣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市應急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提升人工影響天氣保障服務能力。科學調整、優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站點布局,建設標準化固定作業站點,到2025年,人工增雨(雪)作業受益面積實現全市域覆蓋。以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生態修復為重點,加強對全市糧食、果蔬等作物生長關鍵時節的氣象災害動態監測和區域協同作業,面向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開展常態化人工增雨(雪)作業。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水平,建設智慧化指揮平臺,加強新資料應用,開展作業條件研究,升級換型作業裝備。實現人工影響天氣火箭彈集中儲運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承擔,依據行業標準升級改造人工影響天氣火箭彈臨時存儲點。(市氣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氣象保障生態文明建設能力。
9.做好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服務。加強造成重污染天氣的天氣形勢分析和機理研究,做好重污染天氣監測工作。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做好城市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建立健全高效、暢通的重污染天氣數據共享、聯合會商和預警信息聯合發布機制,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及時、準確、科學的預報預警信息服務。(市氣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強化生態氣象監測預警保障能力。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氣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強立體化監測網絡建設,建立監測預警與綜合評估系統,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生態資源開發等氣象科技支撐能力。加強氣象衛星遙感動態監測,開展昆崳山等區域的動態監測與氣象影響評估,增強森林防滅火、突發環境事件等生態安全氣象風險預警能力。支持有條件的區市打造“氣象公園”“天然氧吧”“氣候宜居城市”“氣候康養小鎮”“避暑旅游目的地”等特色氣候生態品牌。(市氣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局、煙臺海事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科技支撐能力。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升工農業生產、城市、鄉村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開展氣候變化對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城鄉安全、敏感區水資源保障、能源安全等風險評估和應對措施技術研究。著力增強農業生產適應氣候變化能力、農業抗御自然風險能力、主要糧食作物區農業氣象災害應對能力等防范體系建設。開展氣候變化對碳源碳匯影響評估、溫室氣體監測評估、碳中和有效性評估,為煙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氣象科技支撐。(市氣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氣象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能力。
12.實施“鄉村振興”氣象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設與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農村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相適應的現代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強化智能業務平臺科技支撐,深入應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開展精細化農業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建立糧食作物和特色作物長勢、農業氣象災害遙感監測業務技術與產品體系,提升農業生產提質增效和防災減災氣象服務保障能力。推進生態與農業氣象中心建設,充分發揮果業氣象服務的示范帶動作用。開展特色農產品氣候品質評價,發展“農業氣象+保險”服務,開展果業、水產業等領域氣象保險指數服務。打造煙臺“果業”智慧氣象服務基地,強化“縣域特色”農業氣象服務,譜寫鄉村振興齊魯樣板煙臺篇章。(市氣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銀保監分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3.全面提升海洋氣象服務保障能力。強化近海臺風、海上大風等災害精細化監測預報預警能力,發展多元化海洋氣象服務模式。圍繞海上安全監測預警,升級改造氣象綜合業務值班平臺,增加海洋天氣監測、會商研判、應急指揮、風險預警發布功能。推進海洋氣象觀測網建設,加強沿海和海域的立體監測,建設分海域、分時段、無縫隙、智能化的精細化海洋氣象預報預測業務,提高預報精準度。協同發展海陸一體的智能網格預報,加強部門聯動和技術攻關,研發海上交通、港口作業、漁業生產、海洋牧場、海洋生態、海上搜救、水上運動等多元化海洋氣象保障服務產品,保障海上安全和海洋經濟發展。(市氣象局牽頭,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煙臺海事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4.實施城市氣象保障行動。加強城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落實煙臺智慧城市建設要求,全面部署氣象監測智能感知設施,科學加密城市氣象觀測站點,在主要降雪區加密建設固態降水觀測儀和雪深觀測儀。推進數字氣象融入“數字煙臺”信息化建設,編制數字化、精細化城市氣象災害風險地圖,開展城市氣象災害影響預報和風險預警業務。加強部門協作,開展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氣象保障,面向氣象災害防御重點領域,開展分行業、分部門的氣象影響預報預警服務,共同提升城市安全運行保障能力。(市氣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增強氣象科技創新與人才支撐能力。
15.加大關鍵技術攻關力度。完善氣象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體系。推進氣象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水利、農業等行業的科技協同發展,聚焦氣象高質量發展重點領域及關鍵技術,鼓勵在防災減災、海洋、生態、農業、人工影響天氣等方面實施科研攻關,促進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氣象融合創新,形成具有煙臺特色的氣象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模式。(市科技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6.完善氣象科技創新機制。建立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機制,推動氣象重點領域項目、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完善氣象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創新激勵機制。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解決制約氣象高質量發展的科技難題。(市科技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氣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氣象人才隊伍建設。深入落實“人才興市”戰略和山東氣象創新人才計劃,加大高層次氣象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依托重大研究項目、科技創新團隊、氣象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培養氣象人才隊伍。優化氣象人才發展環境,落實好各項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評價體系、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將氣象人才培養統籌納入全市人才發展規劃。對在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市氣象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氣象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機制,積極爭取納入山東省氣象高質量發展先行試點范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氣象高質量發展納入相關規劃,統籌做好資金、項目、用地等保障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合力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加強市氣象局與各區市政府(管委)、各有關部門戰略合作,建立市氣象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實施保障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市氣象局牽頭,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法治保障。加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依法發布和傳播氣象信息。規范人工影響天氣、氣象災害防御、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氣象信息服務等活動。推進防雷和升放氣球等氣象領域執法事項納入聯合執法范圍。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強化氣象標準化應用。(市氣象局牽頭,市司法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財政支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雙重計劃財務體制,把支持氣象高質量發展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障氣象重點工程順利實施。強化氣象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績效評價,提高投資效益。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氣象高質量發展。(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氣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煙臺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原標題: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