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隨著四川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各地市政建設、道路施工不斷增多,區域性大氣顆粒物污染不斷加重,通過對城市環境空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發現,建筑、拆遷、道路施工及堆料、運輸遺落等施工過程產生的揚塵是城市顆粒物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施工揚塵已成為城市大氣污染物的重要排放源,因此有效控制施工場地揚塵污染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城市大氣污染問題之一。
目前,除了《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等對顆粒物的排放做了相關規定外,國家層面并未統一發布專門針對施工揚塵的排放標準。四川省雖然提出了“六不準、六必須”的揚塵防治管控要求,但揚塵的排放標準仍處于空白階段。很多施工場地雖然實施了相關的抑塵措施,但難以量化考核,不能有效判定其排放是否滿足要求。因此,通過制定《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對補充現有標準不足,促進施工場地揚塵管理的有效開展,倒逼施工揚塵排放單位主動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對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2.為什么要制定標準?標準制定的依據是什么?
在我國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綠色可持續發展社會的過程中,環境保護標準起著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嚴格的制度、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經過四十余年的發展,國家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揚塵源顆粒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2014年)和《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等有關揚塵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但未專門制定針對施工揚塵的排放標準。
2017年4月,環境保護部印發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三五’發展規劃”明確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滿足環境管理需求和突破環保標準發展瓶頸問題為重點,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角度,全面加快推進各類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大在研標準項目推進力度,發布一批、整合一批、轉化一批、終止一批。2017年四川省藍天保衛行動方案也明確提出研究制定《四川省建筑施工顆粒物排放標準》。
2018年國務院印發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也規定“加快制修訂污染物排放標準,鼓勵各地制定實施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制定的依據主要有三類:
一是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
二是國務院、環保部和省政府的相關文件,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三五”發展規劃》《加強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地方環保標準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完善環保科技標準體系的意見》《四川省藍天保衛行動方案》《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四川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2019年四川省住建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工作方案》等;
三是相關標準和規范,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等。
3.本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么?
一是適用性原則。
標準主要結合四川省實際情況,根據四川省施工揚塵排放的基本特征制定揚塵排放限值,明確該標準的適用范圍。
二是可操作性原則。
標準具有較好的操作性,能夠適應四川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管理的需要。在減少城市建筑揚塵排放的基礎上,保證大多數施工單位能夠通過治理達標排放,同時明確技術方法、監測手段,保證便于環境管理部門執行操作。
三是科學先進性原則。
要有充分的科學依據,依靠系統科學的分析方法,以相關標準及實地監測分析為依據,積極參考先進標準,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并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科學發展為指導,促進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四是與我國現行環境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協調銜接配套,并符合我國標準體系的需要,有利于形成完整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
五是技術可行與經濟可達相結合的原則。
標準限值的確定與社會、經濟、技術發展和相關方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在綜合考慮環境特點和各種經濟因素的基礎上,使標準具有管理可操作性與技術可行性,確保標準在未來數年內可有效實施。
4.本標準制定的技術路線是什么?
本標準制定的具體技術路線如下:
首先,通過資料收集和調研等途徑掌握四川省施工場地的分布情況,確定下一步現場調研工地的選取原則,確保成都平原城市群、川東北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及攀西城市群都有所覆蓋。
其次,在確定了調研工地的基礎上,采用校準后的顆粒物測試設備對不同工地的揚塵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測試,包括背景點的空氣質量濃度及施工場地不同方位的揚塵排放濃度,分析建筑揚塵的排放特征,掌握施工過程建筑揚塵排放量的產生環節,識別建筑揚塵排放隨時間變化的規律;
第三,在開展揚塵排放濃度測試的同時,采用氣象參數測試儀對施工場地的氣象因子進行測試,包括風速、溫度、相對濕度等,分析氣象因素變化對揚塵排放濃度的影響;
第四,采用現場調查的方式掌握不同工地所采取的建筑揚塵控制措施,通過測試和調研的方式識別各種措施的抑塵效率,分析不同類型施工場地在采用相關措施后濃度可降低的程度,對比選取一定該比例工地在采取規定措施后的揚塵排放濃度,確定施工揚塵排放限值;
后,通過征求相關省級部門、市(州)生態環境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專家和領導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反復修改和完善,終形成標準文本。
5.本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規定了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內容,適用于城市建成區、規劃區的各類建設項目施工場地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建設施工過程的揚塵排放管理。城鎮和農村區域施工場地可參照執行。當AQI大于300時,不適用本標準。
6.本標準不同控制區、不同施工階段劃分的依據和內容是什么?
四川省地域廣闊,全省范圍內不同區域的揚塵排放客觀條件差異較大。為了充分體現標準的公平性、針對性和科學性,本標準根據全省揚塵不同起塵條件、施工揚塵污染特點和環境保護要求,將四川省劃分為兩類執行區,分別執行不同的排放限值,即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及攀枝花地區執行相同標準,盆地內的成都市、自貢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資陽市等十七個城市執行同一排放標準。
另外,根據實際測試數據表明,所有施工場地在土石方作業階段產生的揚塵量較大,揚塵排放濃度相對較高,而其他施工階段的揚塵排放濃度相對較低且比較接近,故將排放限值分為土石方作業階段和其他施工階段,不同施工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7.本標準中污染物控制項目和限值確定的依據是什么?
本標準編制過程中,在充分吸納和借鑒河北、陜西、上海等省市揚塵排放標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以保護人體健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首要目標,選取排放量相對較大、且可實施控制和監測的污染物作為標準的污染物控制因子。
因揚塵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粒徑變化范圍較廣且大粒徑顆粒物占比較高,控制常規的PM2.5、PM10等并不能達到減排的目的,所以標準選取總懸浮顆粒物(TSP)作為建筑揚塵的污染物控制項目。
四川省地域廣闊,氣象條件、地形條件差異大,標準編制過程中,充分考慮技術可達性和經濟可行性確定排放限值。標準限值在充分考慮四川省整體揚塵排放現狀的基礎上,結合揚塵控制措施設立不同控制情景,選取實施了不同控制情景后可達的施工揚塵排放濃度為高排放值,確定該高排放值即為排放限值。
8.本標準的實施將對改善我省大氣環境質量產生哪些積極影響?
本標準實施后,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管理將有標準可依,可有效促進施工單位落實抑塵措施、規范建筑施工、減少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降低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對推動揚塵排放持續下降和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提供支撐。
原標題:解讀《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