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一乘客在乘坐地鐵時,外放視頻,聲音過大吵到周圍乘坐人員,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這種不顧他人感受,只顧自己的行為,在當下公交地鐵上屢見不鮮,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規定,禁止類似行為再次出現。”還有網友感慨到,“生活中的噪聲污染已經夠多了,在地鐵上還不讓人安靜一會兒,這世界真是沒有我們的容身之地了。”
近年來,除了在地鐵、公交上出現的噪聲污染外,廣場上跳廣場舞的大媽們外放的音樂,小區內的裝修的聲音都讓許多居民叫苦不迭,上前跟他們理論,顯得我們不懂忍讓,不顧他人感受,忍氣吞下,又嚴重影響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實在氣不過。
關于噪音擾民的問題,這幾年各大媒體曝光不斷,討論不少,但是真正問題并沒有徹底解決,那到底多少算是噪音?噪聲污染對人體有什么傷害?遇到噪聲污染我們又該怎么做呢?
根據我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中規定的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分別是:
(1)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
(2)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3)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5)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
噪聲看不見摸不著,別以為它對人體沒什么影響,據醫學專家介紹,它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輕者,可引起聽力損失,精力不能集中,失眠,神經衰弱;嚴重者,可使血壓升高,心臟功能失常,還會誘發其他疾病。另外,噪聲還會嚴重影響人的工作效率,有時甚至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因此,遇到噪聲污染的現象,我們應該及時反映和制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明確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近日,云南昆明擬出臺規定,市民乘坐地鐵時不得外放音頻,否則將給予行政處罰,并記入信用信息監管平臺。北京、蘭州今年七月份也發布了相應的乘客守則。可見,我國各省市對于噪聲污染已經引起重視,各項法規也已經在路上了。那平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噪聲污染該怎么辦呢?
1)管理施工噪聲。除搶修、搶險作業外,任何單位一律不準夜間(晚22時至次日6時)施工。比如經營性KTV噪聲、修房子的噪聲,這種噪聲屬當地行政區的環保局管。可以撥打12369進行投訴。
2)社會噪聲:嚴格控制交通噪聲及群眾自發組織的各類產生噪聲擾民活動、鳴炮、鳴笛以及娛樂場所產生的社會噪聲等,比如樓上的裝修、家庭KTV、廣場舞的噪音,此類直接撥打110,找公安局。
3)夜市、商業噪聲:夜市、戶外廣告宣傳、商業的噪聲等擾民行為,這時需要找當地的城管局,各地區電話不同,請遇到類似狀況的小伙伴自行網上查詢電話,進行投訴。
控制噪聲是為了給人們提供一個滿意的環境。一個國家對噪聲的控制,也從側面反映了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科學水平和文明的程度,因為它是國民素養的充分體現,需要政府和廣大市民共同維持。希望以后關于噪聲污染的投訴事件少一些,還各界人士安靜的時間多一些。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