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十二五”空氣質量穩中有升
省環保督察組6月28日-7月12日對德陽市開展了環保督察,11月8日在德陽市召開環保督察反饋會,通報了督察意見。
督察認為,近年來德陽市委、市政府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積極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市”,針對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實施了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劃,取得明顯成效。該市把環境保護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密結合,加大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推進城市建成區煤改氣,發展航空與燃機、智能機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十二五”期間,德陽市環境空氣質量穩中有升。
【問題】“一崗雙責”落實不力致五大環境問題督察指出,由于歷史原因、產業布局等因素,德陽市環境問題依然十分突出,主要存在五大問題。
德陽市水環境質量呈惡化趨勢。德陽市域內河流生態流量嚴重不足,全市沱江流域的6個國、省控監測斷面2013年至2015年水環境質量總體呈惡化趨勢。其中,北河201醫院出境斷面水質從Ⅲ類下降為Ⅳ類;石亭江、鴨子河國控斷面水質從V類惡化為劣V類。2015年,綿遠河八角、石亭江雙江橋、鴨子河三川斷面總磷濃度比2011年分別上升78.08%、127.91%、95.35%;北河清江、中河清江橋、石亭江雙江橋、鴨子河三川斷面氨氮濃度比2011年分別上升71.68%、50.74%、82.75%、57.24%。
德陽市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德陽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和有關環境保護專題會議作了一系列決策部署,但市級有關部門、部分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一崗雙責”落實不力,導致德陽市環境問題突出。比如,磷石膏總量控制、黑臭水體整治、取締繼光水庫網箱養殖等問題沒有落實。
德陽市對環保法律法規的執行不力,對環保重點工作落實不力。德陽實施《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力度不夠,未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法規,部分企業涉嫌違法應處罰但未處罰,部分項目未履行環評手續,大部分城市總規未開展規劃環評,九頂山自然保護區范圍內存在違規開發行為。“十二五”省政府與德陽市簽訂的減排目標責任書的部分項目,至今未建成投運。《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涉及德陽的6個考核斷面,有3個未達考核要求。《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四川實施方案》中,德陽市納入國家和省重點流域規劃的5個項目均未按期建成。德陽對違法違規項目清理不規范,開發區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不到位,投產多年未完成竣工環保驗收。
德陽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德陽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各類重點工程共計354個,到2015年底僅完成169項,工程完成率為47.74%。德陽市生活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綿竹市、什邡市、羅江縣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大量生活污水通過溢流口直排;全市119個鄉鎮,還有99個鄉鎮未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已設立的10個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中,8個未按要求建設或提標改造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德陽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應于2012年底前完成的環保“三同時”驗收及項目整體驗收,至今未完成。
督察還指出,德陽市環境安全隱患多、風險大,應急預案針對性差,大量化工企業存在環境安全隱患。
【要求】整改、追責、加大環保考核權重
督察要求,德陽市委、市政府認真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環保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堅決執行《中共四川省委關于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妥善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要加大環境質量作為黨政“一把手”環境保護目標考核權重,開展部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嚴格按照《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德陽市要以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為契機,優化產業布局,推進綠色發展,打好水環境治理攻堅戰,切實抓好大氣環境質量達標工作,嚴格環境保護監管執法,加強環境風險管控。
督察強調,德陽市委、市政府要抓緊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見反饋后30個工作日內報省委、省政府。對移交的問題線索,要逐條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對涉嫌違法的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查處;對有關人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同時,認真落實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
督察組對進駐德陽期間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向省級有關部門和德陽市政府進行了移交移送。德陽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邊督邊改要求,辦理了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以及其他環境問題。截至10月13日,德陽市對22家企業進行立案查處,處罰金額119.2萬元;實施限產停產1起,查封扣押2起,免職1人;辦理行政拘留案件1件,行政拘留2人;移交移送公安機關環境犯罪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
原標題:四川德陽多地直排生活污水 查處22家企業刑拘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