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一鬧就停? 完善風險補償“迎臂”落地
在網絡討論和媒體報道中,“鄰避效應”一詞來自英文Not In My Back Yard,指的是人們擔心某些項目對身體健康、環境質量和資產價值帶來負面影響,希望該項目“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而“迎臂效應”則正好相反,指的是人們不排斥甚至歡迎相關項目的落地,認為其能給社區發展帶來好處。
近年來,引發“鄰避效應”的環保類群體性事件呈現高發態勢。四川、湖南、湖北、江蘇等地,都曾先后出現市民因爭議性項目而提出抗議的事件。而類似的項目,如果在建設過程中妥善征集民眾意見,建立合理的風險補償機制,很可能會“變廢為寶”,讓當地居民共享項目建設帶來的政策紅利,“迎臂”歡迎相關項目的落地。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單光鼐在接受采訪時認為,在當前中國的現實語境下,環保類群體性事件的多發,不能簡單歸因于“鄰避效應”,還應探究更深層次的問題根源。南京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董學立則認為,需要從法治層面上確保相關企業項目的行為合法、程序正當,保證受影響地區居民的利益。第17期“議事廳”,請他們二人共同為化解“鄰避困局”支招:相關工程項目的建設如何擺脫“一鬧就停”的命運?如何化“鄰避效應”為“迎臂效應”?
封閉決策無視訴求,易好心辦壞事
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一季度全國各地就有50多個垃圾焚燒項目擬投建和在建,但許多項目信息甫一公開,便遭到群眾的集體抵制。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單光鼐領銜的研究團隊統計顯示,2016年上半年,規模較大的環保類群體性事件至少有52起,其中千人以上規模的就有12起。事件訴因中,涉垃圾類的有19起,涉工業污染的19起,涉變電站的6起,涉污水處理的1起。
許多人習慣以“鄰避效應”來概括這類群體性事件。所謂“鄰避”是個人或社區反對某種毗鄰設施建設或土地使用,因為這類建設產生的利益由社會全體所共享,而帶來的不良后果卻多由當地居民承受,因此建設受到當地居民的強烈反對。從受到當地居民抵制的項目分類來看,從垃圾或污水處理到核電站等環境高風險項目,人人都有需要,但人人都想搭便車而不愿支付環境影響成本。
但單光鼐認為,當前這類事件多發,不僅僅是因為“鄰避效應”。單光鼐深入研究了2012年轟動全國的“什邡事件”和近年的類似事件后發現,許多環保類群體事件并不完全是“鄰避”事件,也不是單純的“環保運動”。它們可能涉及多個層面的利益博弈,因各地具體情況不同,而呈現出復雜的特點。比如,汕頭等地的相關項目受到抵制,就與當地逼仄的環境容量有關;而在許多事件中,不科學的決策過程很容易成為群體聚集的導火索。
單光鼐認為,行政主導式的決策機制已經難以適應當前老百姓對環境問題的關切。當前,在許多地方,垃圾污水處理等環保類設施建設主要是政府說了算——不僅立項選址等前期沒有公開討論,項目招標、建設等程序沒有征求公眾意見,項目敲定后也只是草草公示。這種封閉的決策過程無疑容易助長公眾的不信任情緒,使得項目消息一公布就引發強烈反對。
“其實,地方政府部門出發點是好的,但有時候是好心辦成了壞事。”單光鼐說,現在不少城市都面臨“垃圾圍城”“污水圍城”等環保困境,相關項目上馬有迫切的需要,地方領導干部加快推進項目也是為地方發展考慮。但是,如果不能做到公開決策,就容易產生問題。比如,對垃圾處理站,過去人們頂多有點非議,遠不至于強烈反對,但現在公眾對環境的要求和社會事務的參與度在提高,單純的行政主導往往就行不通了。
單光鼐做過比較分析:在國外,環保高風險項目選址,都有廣泛征求民意乃至公投的過程,而且時間往往會拉得很長。項目涉及范圍內的公眾要廣泛參與、充分討論,項目行還是不行要有激烈交鋒,不行該怎么辦也要引發公眾思考。而在國內,單光鼐去年調研過3個核電站、2個火電廠和2個焚燒廠,發現這些項目選址都沒有經過充分的討論。
不僅如此,與這些項目相關的溝通渠道還有被弱化的趨勢。比如,過去的公告多是張榜公示,但現在改成了網上公示,這就出現了一個新問題——在信息爆炸的時代,一般老百姓很少主動關注政府網站,這種信息公示實質上變成了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