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層浪 PPP入庫門檻亂象恐為地方保護新形式
近日吉林省財政廳公開招標組建PPP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庫,投標人共16家機構,其中10家是本地注冊機構,6家外地注冊機構,開標時,招標人將6家外地注冊機構統一叫進去,說“你們沒有本地的分支機構,所以謝謝參與”,6家外地注冊機構全部被拒,10家本地注冊機構全部中標。
“地方保護主義”被提到了招標明面上,一石激起千層浪。
劉敬霞:應拆掉所有“禁止入內”的墻
國內早從事PPP項目的專業律師之一、北京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委員劉敬霞對此事提出了一系列質質疑:
PPP入庫會不會直接變形為地方保護主義新形式?
中央都在簡政放權,開放市場,拆除市場競爭壁壘,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僅將注冊地作為競爭勝出的標準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公開招標只招本省企業,某省財政廳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呢?
政府應當依法行政,沒有法律依據的各種資質都被國務院取消了,沒有法律依據的各種PPP入庫為何還在盛行呢?
PPP項目尤其應該貫徹誠實信用精神。這兩年來,咨詢機構都像傳教士一樣呵護、傳播PPP的公平、公開、公證、透明精神,可政府對作為其謀士的咨詢機構尚且采取戲弄的小機巧,還如何談對其合作對方的社會資本的誠信呢?
PPP項目的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各家機構各有所長,項目的具體實施機構應該有權利根據項目特點、采用市場化方式選擇適格的咨詢機構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務,某省財政廳有何權力限制其他實施機構必須使用其庫里的機構呢?
PPP提倡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擁有入庫卡權力的政府機構還是沒有轉換自己的職能角色、沒有提升自己管理政府事務的能力,還是把自己當作家長、當作保姆,說的好聽點是對別的政府機構不放心、怕別的政府機構犯錯誤,難聽點就是攬權,就是不信任,就是自大,不給其他機構選擇權,怎么讓其他機構對使用結果負責呢?
世界這么大,為什么要畫地為牢、缽里乾坤呢?
“PPP必須拆掉違章設置的‘禁止入內’的墻,規范各種機構庫的建設,按市場競爭法則向社會開放,才能使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誠信成為PPP之魂。”劉敬霞表示。
劉敬霞律師認為:“通過設置PPP庫,限制服務提供者數量,限制相關主體參與項目的機會,屬于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其危害是削弱、限制、排除市場競爭,率市場主體無法將率帶來的利益擴大至消費者,低效率經營者依然被保留在市場,競爭帶給市場的活力被扼殺,有違公共利益,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又干擾了市場經濟的優勝劣汰機制。國家法律禁止經營者之間形成壟斷協議,政府部門更不應該通過自身權力促成若干經營者壟斷市場,其設置PPP入庫者才可以提供服務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關于‘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規定,且與國家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旨相違背”。
逯元堂:入庫門檻亂象漸多咨詢機構間的優勢互補需強化
在此事之前,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PPP中心主任逯元堂指出:“現在很多地方借PPP機構庫建設,開始逐漸形成新的地方保護主義了。”
而在漸多的地方PPP機構庫的建設中,不規范的表現層出不窮。“咨詢機構入庫資格要求五花八門,有的要求業績必須跨道路、橋梁、養老、水利、環保等幾個領域。甚至有的要求必須在當地注冊或設立分支機構。另外,部分省級層面、市級層面也都在推出各自的機構庫,咨詢機構疲于應付各地的機構庫招標,消耗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逯元堂表示。
同時,逯元堂認為,PPP咨詢機構的水平是決定未來PPP項目質量的重要因素。在環境保護領域,推進環境PPP的終目的是實現環境質量的改善和投資效率的提高,依效付費尤為重要,對技術性要求也很高。這一點在開展環境PPP項目咨詢的時候往往被忽視。現在有些環境PPP項目在設計中,依效付費機制設計不合理,項目監管體系沒有建立起來,對取得預期效益而言是一個巨大隱患。“要針對技術性強的領域鼓勵PPP專業咨詢機構的建設,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專業咨詢機構和綜合咨詢機構的合作,實現優勢互補。”